桃園市政府率先推動「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規劃讓符合條件的青年族群能以市價約五至六折購屋,該法案自今年5月送交中央審查以來,已等待近5個月尚未獲得核定。桃園市長張善政呼籲內政部儘速審核,強調社會住宅與可負擔住宅互為補充,能共同健全地方居住政策並改善財政負擔。
折價出售與財務循環 桃園推動住宅政策新模式
目前國內社會住宅主要採租賃型態,承租年限通常設有最長6年的限制,縱使特殊身份對象得延長至12年,租期屆滿後民眾仍須重新面臨居住與購屋問題。此外,傳統社宅租金定價低於市價,租金收入難以彌補興建與營運維護成本,隨著興建戶數增加,地方政府的財務壓力亦隨之遞增。
桃園市提出的可負擔住宅模式,係運用都市計畫機制的「增額容積」,由建商在取得額外建築容積時,無償回饋一定比例的住宅戶數給市府。地方政府取得這些房屋後,經由經濟模型估算出低於市場價格的合理售價發售給符合標準的青年,售屋獲得的資金則可回挹至社會住宅基金,冀能形成自我循環的財務機制。
中央提出產權疑慮 市府以限制轉售與買回機制回應
然而,這項法案在送到中央審查後,內政部針對產權信託安排以及該制度是否僅造福少數特定對象等面向提出疑慮,導致核定進度停滯。對於中央機關關心的轉售與炒房風險,市府團隊表示條例內部已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
桃園市府說明,可負擔住宅設有嚴格的限制轉售條款,購屋者未來若欲出售,必須依照市府規定的合理價格轉讓,無法透過自由市場隨意炒作獲利。若屋主未來遇到急需資金或轉手困難等狀況,市府亦規劃有預先買回機制,以保障產權運作並維持公有資源的流動性。
對住的影響
若「可負擔住宅自治條例」最終獲得中央核定並順利上路,對於預算有限、正面臨社宅租期屆滿或無法負擔市價房價的青年族群而言,將多出一項介於「純租屋社宅」與「市場一般私有住宅」之間的購屋選項,得以較低的財務門檻落腳成家。
不過,有意申購的民眾也需注意相關權利限制。這類房屋通常設有轉售閉鎖期與限定轉售價格,甚至買賣對象可能受限,並不具備一般商品房的完整投資升值空間。未來若政策順利推行,民眾可留意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發布的官方公告,了解確切的申請資格標準、所得門檻與審查流程。
房產名詞解釋
可負擔住宅(Affordable Housing):指由政府透過公權力或政策誘因取得房源,並以低於一般市場售價的方式賣給符合特定所得或身份條件民眾的住宅類型。其重點在於控管買賣價格與後續轉售限制,避免政策優惠流入不動產炒作市場。
增額容積(Extra Floor Area Ratio):指在都市計畫法規允許的基準容積之外,政府基於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或重大公共建設等政策考量,額外給予建築物增加的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建商取得增額容積時,通常需負擔一定比例的金錢負擔或回饋公用設施、社會住宅等實體空間。
限制轉售條款(Resale Restriction Clause):政府在發售具政策補貼性質的住宅時,為防止買方轉手獲利,會在契約或自治條例中定明一定年限內禁止轉售,或規定轉售時必須依政府核定價格交易、甚至由政府優先買回的約束機制。
常見問題
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與一般的社會住宅有什麼差別?
一般社會住宅採只租不賣模式,有最長6至12年的租期限制;可負擔住宅則是讓符合資格的青年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屋取得產權,並透過限制轉售價格來防止房屋炒作。
桃園市的可負擔住宅房源從何而來?
市府規劃利用都市計畫的「增額容積」機制,要求建商在取得額外建築容積時,無償提供一定比例的住宅戶數給市府,再由市府折價發售給青年。
可負擔住宅購買後可以隨意在市場轉售獲利嗎?
不可以。條例定有限制轉售條款,屋主若要出售必須依市府認定的合理價格轉讓,若遭遇變故脫手困難,市府亦規劃有買回機制以防範炒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