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醒,「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並非核准後即可領到租約期滿,民眾若在補貼期間買房、提前終止租約或變更戶籍,必須主動向地方政府通報。根據官方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已有超過6.6萬件、共計5億元的溢領款項被追回,另有2.8萬件仍依法追討中。
溢領主因:資格異動未及時申報與預撥時間差
國土署分析指出,租金補貼溢領案件多發生於資格核定之後。常見原因包含受補貼戶於補貼期間購屋、租約提前中斷、戶籍遷移或申請者死亡等,但未及時告知地方主管機關。其中,由民眾主動通報異動或自願放棄的案件,約占總溢領原因的三成四。
此外,由於政府每月撥款前需提前產出預撥清冊進行行政作業,即便民眾已在第一時間通報,仍可能因系統作業時間差而發生款項誤撥。目前地方政府主責審核與查核工作,政府每月也會透過戶政、財稅等跨部會資料庫進行動態比對,發現受補貼戶或其家庭成員持有房屋、退租或戶籍異動時,系統將自動停撥。若涉及偽造租約、假冒身分等惡意詐領,則會移送檢調處理。
非故意溢領提供1至3年分期返還方案
目前仍被追討中的溢領案件約2.8萬件、涉及金額約4億元,占整體核定總戶數比例約百分之一。針對非惡意詐領、僅因資格變動而產生溢領的受補貼戶,政府提供1年到3年的彈性分期繳回機制,降低民眾一時需一次繳回大筆款項的經濟壓力。
對住的影響
對於廣大租屋族與規劃買房的首購族而言,申請租金補貼時務必留意個人與家庭成員的房產及租約狀況。若在領取補貼期間有買房交屋、提前搬家解約或變更戶籍等情形,應儘速向租屋處所在地的縣市政府住宅專案窗口主動申報停撥,以避開預撥時間差造成的溢領問題。
若收到溢領通知,不必過於慌張。只要確認並非蓄意造假,可檢附相關證明向地方政府申請分期返還,按月攤還溢領金額,減輕財務負擔。此外,擬定購屋計畫或準備提前解約前,可提早1至2個月通知主管機關,避免後續繁複的催繳與退款流程。
房產名詞解釋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由中央政府主導的住宅補貼政策,針對符合所得與身分條件的租屋族提供每月租金補助,補助金額依地區、單身、婚育或弱勢身分等加碼條件而異。
溢領與預撥時間差:受補貼戶因個人條件變更(如購屋、退租)而不再符合領取資格,卻繼續收到款項,即稱為「溢領」。由於政府撥款作業需提前產出匯款清冊,申報異動至系統作業完成之間的時間間隙稱為「預撥時間差」,容易導致短暫誤撥。
分期返還機制:主管機關針對非故意違規導致溢領的受款人,所提供的彈性繳回方案,最長可分期1至3年償還溢領金額,避免一次性催繳對民眾生計造成衝擊。
常見問題
租金補貼期間如果買房或提前退租,應該怎麼處理?
應主動向租屋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住宅專案窗口申報異動或申請停撥,避免因資格不符繼續領取而造成溢領。
如果不小心溢領了租金補貼,需要一次全額繳回嗎?
若非故意造假或惡意詐領,政府提供1至3年的彈性分期返還機制,民眾可向地方政府申請按月分期繳回。
為什麼已經通報退租或買房,下個月還是收到補貼款?
這是因為行政機關撥款需要提前匯出清冊,產生「行政預撥時間差」,收到誤撥款項後仍應配合主管機關指示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