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日前公告修正「112年至115年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作業須知」,針對意圖自行辦理重建的老舊社區,提供最高新台幣1,100萬元的經費補貼。地方政府已正式受理申請,盼透過經費挹注與專業團隊輔導,協助居民克服初期整合難關。
新增前期推動補助 解決住戶整合與資金卡關
老舊社區若想不透過建商、自行辦理都市更新(自主都更),初期往往卡在住戶整合困難、缺乏建築或法律專業,且發起籌備階段就需要預先籌措一筆可觀費用。
為了降低民眾跨出第一步的門檻,內政部本次修訂補助須知,特別新增「更新會成立作業及前期推動」專案補助最高100萬元。社區可利用這筆資金委託專業輔導團隊,執行都更事業的前期規劃、辦理說明會並凝聚住戶共識,避免因初期缺乏啟動資金而使重建胎死腹中。
後續規劃補助調升至千萬 結合法規修法完善機制
除了新增前期補助,後續擬定都更事業計畫與權利變換計畫的最高補助金額,也從原本的80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這項調整能直接減輕社區在推動都更中後期所需負擔的規劃費用。
此外,相關政策法制面亦同步推進。「都市更新條例」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的修正草案已於今年送交立法院審議。未來若三讀通過,政府除了提供經費補助外,還將搭配信用保證機制,全方位完善自主都更的法規配套與財務支持。
對住的影響
這項補助政策對住在屋齡偏高、居住環境亟待改善的老舊社區居民影響最深。過去許多老社區因為建商評估沒有開發利潤而不願進駐,居民若想自己辦都更又無力支付初期規畫費,導致老屋安全問題懸而未決。
隨著補助金額提升並新增前期100萬元資金,有重建需求的社區住戶可主動向所在縣市的都更專責機關或都市更新處諮詢。住戶在發起討論時,可留意社區內所有權人的參與意願,並向地方政府申請專業輔導團隊進駐諮詢,利用官方補助資金一步步完成更新會籌組與初期規劃,實質降低自己出資的財務風險。
房產名詞解釋
- 自主都更:指老舊建築物的土地與建物所有權人,不透過建商投資開發,而是由住戶自行組織「都市更新會」作為實施者,主導整棟建築的都市更新流程。自負盈虧並享有全部開發效益。
- 權利變換:都市更新過程中的核心權益分配機制。指更新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等,以更新前的權利價值做為基準,扣除共同負擔的開發成本後,折算換取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部分或權利金。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為加速結構安全堪慮或高齡老舊建築物重建所擬定的特別法律。相較於一般都市更新,危老重建需要取得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100%同意,但審議程序較為簡便迅速。
常見問題
自主都更最高補助金額是多少?
內政部目前提供最高1,100萬元的補助,包含新增的前期推動與更新會成立補助100萬元,以及後續規劃計畫補助最高1,000萬元。
社區該如何申請這筆自主都更補助?
意向社區可向所在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的都市更新主管機關(如都市更新處或建設局)提出申請,由地方政府進行審查與轉報。
自主都更與傳統建商都更主要差異在哪裡?
自主都更由社區住戶自行籌組更新會擔任實施者,住戶享有較高決策權與開發利潤,但也需承擔規劃風險;建商都更則由開發商主導並承擔資金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