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桃園市政府政策指示,對於八德一號社宅租金的因應做法,分述如下:
(1)從112年10月份(含)以後至113年6月份期間,陸續到期的租約,依照原租金標準計算,租期展延至113年6月30日止。展延期間,原租約各條款規定仍持續適用。
(2)前述陸續到約的住戶,若欲依原租約到期日退租或是提前退租者,請依照原租約的通知、結清款項、點交還屋等相關規定辦理。於展延期間內(需原租約已經到期)按租約規定進行的退租,不會計算違約金。
(3) 前述(1)的租約展延,本中心以網頁公告及公文通知方式,來完成租約展延。10月19日、20日原訂舉行的續約簽約作業,則予以取消。
(4)112年10月份已完成的隨到隨辦遞補選屋作業的住戶,本中心近期會另行通知,遞補選屋的住戶進行遞補入住後至113年6月30日之間的短期租約簽署作業。這份短期租約租金,仍以各住戶所選房型及各自的租金分級條件(未修正前版本)計算租金。
(5)112年11月份起至113年6月份止,隨到隨辦遞補作業,則仍持續辦理,將視八德一號住戶遷出而有空屋的情形,本中心將在屋況許可前提下,進行隨到隨辦遞補作業,並個別依序通知入選住戶進行選屋等作業。
(6)八德一號社宅新版租金預計於113年4月1日公告,若有續租意願,則於公告期滿3個月(預計為113年7月1日)起,依新版租金計算續約租金。是否逐年公告租金或其他方式,將進一步評估後併113年4月1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