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廢止用水用電切結書
檔案大小: 66kb
一、為加速桃園市境內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之住戶盡速搬離,「中路三號、中路四號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增加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資格適用,該建物之所有權人得向本中心申請承租,並納入政策戶之承租類別。
二、申請期間:於本公告日起至「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短期安置計畫」之計畫截止日止。
三、適用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範圍:依中路三號、中路四號社會住宅申請須知之附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清冊辦理。
四、申請資格及方式:依「桃園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申請須知」最新公告辦理,且符合市府「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短期安置計畫」適用。
五、申請時另應檢附文件:廢止用水用電切結書(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