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111年6月1日(星期三)起至本中心公告截止日止。
二、標的位置、戶數及房型:
(一)標的位置: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8號。
(二)房數及房型:隨到隨辦空戶釋出資訊隨時更新於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housing.tycg.gov.tw),各房型遇有空戶時將依
序遞補。
(三)租期:以3年為一期,租期屆滿得申請續約一次,合計不得超過6年,且不得於租賃期間或續租時要求更換房型,但符合住宅法第4條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或其他特殊情形經桃園市政府專案核准者,租期得酌予延長。
(四)租金:住宅租金含管理費,詳中路一號社會住宅分級租金表。
(五)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至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1樓服務櫃台(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辦理(受理申請期間之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線上申請:於受理申請期間至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線上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且必須按「送件」,顯示「送出申請」始完成申請。(網址:https://housing.tycg.gov.tw)
3.現場申請初審通過後收件及線上送出申請後即進入複審程序,複審不合格者駁回申請。
(六)詳細內容,如「桃園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申請須知」、附件資料及相關訊息,請至本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網站(網址:https://www.tshsc.org.tw)、桃園市社會住宅申租管理系統網站瀏覽、下載,若有修正,以上開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七)若有未盡事宜,依「桃園市社會住宅出租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如受理申請期間,上開出租辦法新修正條文公告實施,則受理申請及審查規定逕自適用新法。